1.聘请单位外事部门应要求外教出具其个人简历、最后学历证明、护照复印件、推荐信以及健康证明; 如果该外教已经在中国工作过一段时间,则要求他/她提供上一家服务学校开出的推荐信。 2.外教申请资料经外事办或相关部门核准后,再转到相应需求的院系与外教进行沟通,主要是通过网络,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进行。然后通知外教进行面试,面试则主要是通过电话(Phone Interview),以测试外教的口音和口头表达,言谈技巧以及专业能力等。 3.面试通过后,双方签署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薪资待遇,到岗时间等等。签订工作合同以书面形式确定。 4.由单位和政府发出邀请函,外教确认件,通知外教办理相关手续和证件来华并到校,如果外教同意或者本身对相关流程非常熟悉也可以商量先办旅游签证过来,然后到校以后转成工作签证。 5.外教到校后一个月内,聘用单位要到当地公安部门为其办理合法居留证,并向主管部门申请颁发“外国专家证”。 |